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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东方新城住宅小区项目(限价房)

开发商:泊头市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泊头市东方新城住宅小区项目(限价房)    
项目地址: 泊头市工业区东方俪园小区北侧    
开发商: 泊头市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
总建筑面积: 2.572675 容积率: 1.7
资质证书编号: 冀建房开沧字第555号 资质等级: 四 级
核准预售套数: 532 核准预售面积: 24945.67
已售总套数: 508 未售总套数: 24
已售总面积: 24289.91 未售总面积: 655.76
楼盘销售部地址: 泊头市红旗路 楼盘销售部电话: 8318888
功能 当月(2024-03 累计已售 未售
已售套数 已售面积 退房套数 套数 面积 均价 套数 面积
住宅 0 0 0 0 0 0 0 0
商业 0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532 24945.67
  • 销控表
  • 预售证
  • 土地证
  • 施工许可证
  • 规划许可证
  • 项目进度
请选择查看房屋分户表的方式:图形方式列表方式
用途 户型 状态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预售许可证号 泊住建2014预字第006号

1(成交均价:2953.41)  2(成交均价:2874.11)  3(成交均价:2392.85)  
5(成交均价:2497.48)  6(成交均价:2633.37)  7(成交均价:2703.43)  
特别提示:购房者发现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可通过房产管理投诉信箱向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将在查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处理。

可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认并领取预售许可证可以出售的商品房。

已预定: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尚未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商品房。

已签约: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与购房人已经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商品房。

已备案: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与购房人已经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并且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商品房备案登记。

回迁: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拟用于安置拆迁补偿户的房屋。

自用: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留作自用的房屋,该房屋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方可销售。

限制房产:指由于某些原因,暂不允许出售的商品房。